<legend id="h4sia"></legend><samp id="h4sia"></samp>
<sup id="h4sia"></sup>
<mark id="h4sia"><del id="h4sia"></del></mark>

<p id="h4sia"><td id="h4sia"></td></p><track id="h4sia"></track>

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
  • <input id="h4sia"><address id="h4sia"></address>

    <menuitem id="h4sia"></menuitem>

    1. <blockquote id="h4sia"><rt id="h4sia"></rt></blockquote>
      <wbr id="h4sia">
    2. <meter id="h4sia"></meter>

      <th id="h4sia"><center id="h4sia">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</center></th>
    3. <dl id="h4sia"></dl>
    4. <rp id="h4sia"><option id="h4sia"></option></rp>

        欢迎访问365被限制投注的原因_365买球平台下载_365商城官网下载法院网,今天是 2023年03月08日 星期三
        • 关注:
        调研报告
        当前位置:首页 » 调研报告

        肃州区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刑事审判 工作情况的报告

        来源:肃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:肃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:肃州区法院 发布时间:2022/11/17 11:11:18 阅读次数:
        字号:A A    颜色:

     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立足肃州区实际和“十四五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要求,肃州区法院坚持把“生态环境保护”工作与审判工作、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,积极营造舆论氛围、开展专项治理,取得了显着成效,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:

        一、365被限制投注的原因_365买球平台下载_365商城官网下载市肃州区法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:

        2017年1月至2022年10月,365被限制投注的原因_365买球平台下载_365商城官网下载市肃州区人民法院法院共受理环资案件72件,主要为滥伐林木案件、污染环境案件、非法采矿案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,大气污染案件0件;共审结环资案件66件。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1件。

        2017年以来,我院受理滥伐林木案件为40件,占环资刑事案件的55.6%;生物多样性案件为12件,占环资刑事案件的16.7%。表明林木保护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。据了解,此类案件主要包括滥伐林木犯罪,走私珍贵动物、珍贵动物制品犯罪,非法猎杀、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犯罪,非法狩猎、非法捕捞犯罪等。

        1、加强组织领导,精心部署安排。一是本院相关庭室及部门召开“生态环境保护”工作会议,研究部署2022年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”实施方案。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本院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”领导小组以及各部门工作职责,进一步充实了审判力量,落实了作为成员单位的职责。三是加强工作指导,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审判。妥善审理公益诉讼案件,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,弥补行政执法手段不足。

        2、加强联动机制建设,积极融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格局。一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。就生态环境公益诉讼、环境损害赔偿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问题,加强与检察、环保、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络沟通,推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。二是加强司法建议工作。针对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,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或法律意见,推进环境治理。

        3、广泛宣传教育,营造舆论氛围。一是制作宣传条幅、宣传板牌,发放宣传海报等,广泛宣传“生态环境保护”工作6场次。二是参加了市、区组织的集中普法活动,对“生态环境保护”的重大意义和“环境污染”的危害进行广泛宣传。三是组织20多名本院干警参加了“送法进校园”、“送法进机关”、“送法进企业”、“送法进乡镇”、“送法进社区”活动,通过主题宣传、巡回审判等形式,宣传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,告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,让保护环境、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。

        二、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

        当前,肃州区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仍处在起步阶段,在生态环境案件预防和打击方面,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:

        1.审判专业化有待提高。环资审判体系虽已建立,但环资案件集中审理工作开展时间不长,审判经验积累不足,相关法律知识学习不够。

        2.审判工作专业化研究不够深入。对于环境损害案件存在的损害事实认定难、损失鉴定难、举证责任分配难以及“二合一”“三合一”的诉讼程序、公益诉讼如何规范等问题,有待进一步研究和探索。

        3.环境资源执法、司法衔接机制尚不顺畅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犯罪构成、证据标准、责任方式认识不统一。在修复性判决履行过程中,法院缺乏判断修复情况的专业能力,需与有关部门加强联动。

        4.判决结果执行困难、恢复性司法机制相对欠缺。一方面在办理滥伐林木、非法捕捞等犯罪案件中,适用“补种复绿”等修复性判决方式、修复情况作为量刑情节以及督促被告人主动修复等方面有所欠缺。另一方面,被告人的认知重视程度不够,被告人对拒不缴纳罚金所引发的法律后果,欠缺相关认知。

        三、推进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下一步打算 

        1.抓好执法办案。贯彻保护优先、维护权益、注重预防、修复为主、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,依法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。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需要,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案由。加强对涉及大气、水、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的审判工作,全力配合污染防治攻坚战。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,打造有影响力的案件,对社会大众起到震慑作用。

        2.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。积极争取党委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,建立健全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,推动完善环境资源司法鉴定和损害评估机制,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。

        3.加强宣传工作。加大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力度,加强与媒体联系,用好“两微一端”新媒体,扩大肃州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的影响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