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陇南中院与陇南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非正常企业在破产程序中办理公司注销事项若干问题的意见》、与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《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的实施意见》,此举对于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,完善政府部门和法院联动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意义。
为贯彻落实陇南市2022年“十大行动”目标计划,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服务陇南经济高质量发展,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,为困境企业重整创造条件,今年5月份以来,陇南中院走访了陇南市市场监管局和陇南市税务局,与两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就非正常企业退出市场的工商注销、税务注销程序多次进行沟通交流,积极发挥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管部门、税务部门的职能作用,结合陇南市企业破产处置工作实际,经陇南中院与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国家税务总局陇南市税务局协商,围绕加快僵尸企业处置、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、降低企业退出市场成本、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等方面,提出了若干针对性举措,出台了以上两个《意见》。
两个《意见》的出台是陇南中院加强破产案件办理的重要举措,通过加强部门之间协同联动,发挥政策合力,打破了法院与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,以提升破产企业重整能力、清理“僵尸企业”为目标,助力企业发展,为企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。同时,创新服务举措,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,创新服务模式,推动各项政策直通直达,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有益探索。